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扬州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此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扬州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电话:0514-87971856,电子邮箱:xxgk@yzu.edu.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兼顾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依法依规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以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为主体,OA系统、校报校刊、官方微博微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电视台等平台载体有机参与,构建了铺天盖地和精准迅速相结合的信息公开网络。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学校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化赋能,大力推进在线教学、在线会议、线上办公、一网通办等,优化简化工作流程,推行“不见面审批”,及时在网上流转公文和发布工作通知、会议通知、办事指南与流程手续、就业服务信息、招生考试信息等,并适时适度固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
(二)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力度,按照《清单》《实施细则》等要求,统一布置、分步推进,校院协同、分级管理,全面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衔接与有效沟通,通过工作群、点对点通知等,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定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和程序,严谨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前的把关、审核等工作,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三)不断加强宣教培训与考核评议
学校结合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强化校院两级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宣传教育与培训,进一步增强其公开意识、工作能力,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养和能力,进而提升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单位自查与学校考核评议相结合,强化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议结果运用,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等情况及时予以处置,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约束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根据《清单》《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10大类54项内容。10大类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国际交流合作信息、其他信息。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学校简介等13项内容,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本科生招生等4类招生内容,财务资产信息包括制度建设等8项内容,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等6项内容,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本科生占比等10项内容,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等4项内容,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等2项内容,学位学科信息包括学位授予要求等2项内容,国际交流合作信息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等2项内容,其他信息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专题网站、党史学习教育等3项内容。在财务、招生等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学校秉承“重点领域重点公开”的原则,不仅通过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还及时通过职能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电视、广播、报纸、海报等途径予以公开。
1.招生信息方面: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十公开”“六不准”和“30个不得”等禁令要求,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haoban.yzu.edu.cn/)等平台公开。各类招生章程及时报上级部门审核及备案,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资格及测试结果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并提供给考生查询;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可通过学校招生录取系统进行查询;各批次录取工作均在省考试院指导下进行,各批次招生计划及往年各专业录取人数、最低分与最高分、相应位次等信息及时在相关网页上公布;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及家长的电话查询;招生咨询主要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宣传工作组现场解答、微博微信及办公室现场咨询等途径进行。研究生招生方面,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国教育在线(https://www.eol.cn/)、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yzu.edu.cn/)等网站公开信息,并发放单行本、宣传册等资料。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的招生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随招生简章一起公布,并要求相关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根据疫情形势与防控要求,学校适时组织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组赴全国各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解答考生、家长等的疑问。继续教育招生方面,继续教育处(学院)通过部门网站(http://cjc.yzu.edu.cn/)分批次、分科类公布各类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等招生政策和招生简章,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海外学生招生方面,海外教育学院在部门网站(http://coe.yzu.edu.cn/index.htm)、官方微信等平台媒体发布年度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并举办各类线上招生宣传,通过学校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等接受学生的来华留学申请,并进行线上考核、录取与报到等。以上各类招生过程全程接受校纪委机关监督。
2.采购招标信息公开方面: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托高校竞价采购网、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等,不断优化采购管理工作。采购招标信息在学校主页(http://www.yzu.edu.cn/index.htm)、高校竞价采购网(http://sbjjxt.yzu.edu.cn/)、采购部门主页(http://cggl.yzu.edu.cn/)、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等统一发布。学校在上述各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投标程序、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确保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方便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等监督。
3.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审制度。通过学校网上预算申报系统,各部门、各教学机构可以及时查看预算申报的状态、审批及项目优先排序情况。2022年3月,学校发布《2022年度扬州大学(本部)单位预算公开》,对学校基本情况和收支预算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2022年9月,学校发布《扬州大学(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对学校基本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支决算情况、收支科目分类等进行详细说明。
4.教育收费信息公开方面: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政策,多渠道、多形式予以公开。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手册等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让考生对学校的收费情况有清晰的了解。统一印制新生收费价目表,并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新生。在新生入学前,及时在网上进行新生收费公示。在新生报到现场,通过海报、宣传页等形式公布收费项目、标准等。学校在各校区收费场所(财务办公室),通过设立公示牌、在醒目的公共位置张贴收费标准依据等方式,公布由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扬州大学收费价目表》,详细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监督投诉电话。此外,在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网同步向学生和社会公布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政策依据、优惠措施、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5.受捐赠财产信息公开方面: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建有专题网站,及时发布捐赠信息,严格执行《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所有捐赠资金由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核算;收款时开具国家规定的捐赠票据,及时入账,严格按协议或捐赠者意愿使用捐赠资金,各项捐赠单独设立账目,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公开规范运作;捐赠物资归口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及时办理货物验收入库和领用手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向理事会提交上一年度基金执行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按照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要求公布信息;学校捐赠情况主动接受审计、民政部门和捐赠人等的监督。
6.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方面:关于人事任免,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处及时公开岗位、职数、应聘条件等信息,并通过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满考察公告等形式持续公布相关信息。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力资源处在学校OA系统及部门网站上发布相关工作安排,明确相关要求。评审过程中,不仅及时公布每一轮评审结果,也详细公开评审对象的具体信息,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关于人员招聘,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各环节均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其中人事代理等非编人员,同样主动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招聘过程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岗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公示相关结果等,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7.评奖评优信息公开方面: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教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科技处、社科处、学工部(处)、工会、团委、各教学机构等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要求、按步骤规范进行。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均经过本单位初评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学校按照工作流程和程序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相关评审会,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
(二)信息公开的途径
1.网络发布信息。主要通过学校主页及二级单位网页、OA系统、信息公开网和学校及二级单位的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以及各类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途径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这是学校目前最重要也是运用最具广泛性、实效性的途径。
2.公文发布信息。通过学校发文、会议纪要、工作通知、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将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等在全校或一定范围内公开。
3.会议公开信息。通过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工作会议、干部教师大会、教代会、工代会、专题大会以及职能部门牵头召开的工作例会、座谈会、协调会、工作布置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
4.专题材料公布信息。通过定期编印年鉴、学生手册、学校画册、统计报表、重大事项上报等方式公开信息。
5.宣传媒体阵地公布信息。既通过校园新闻、校报校刊、校广播电视台、宣传橱窗、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信息,也通过扬州大学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
(三)信息公开的数量
2021-2022学年学校通过主页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2708条,其中,通知1348条,教学及学术活动627条,校园新闻585条,各类发文148条。通过校内各单位网站公开信息主要情况:学生就业信息网、招生信息网等专题网页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26万余条;采购管理方面共发布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公示信息288条(含附属医院),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公示信息21条;后勤保障方面发布食堂采购招标信息51次,公布招标结果34次,公布废标公告24次,大宗物资同比、环比原材料价格信息对比数据9次;受捐赠财产方面公布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信息5206条,通过校友会及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公布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信息25条。
召开干部教师大会3次、党委常委会议34次、校长办公会议27次,下发各类会议纪要78份,通过扬州大学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339条,微信发布信息364条,校电视台发布视频新闻169条,制作各类形象片、宣传片、专题片MV23部,省级以上媒体累计报道我校工作190篇,编制《扬州大学年鉴》1部,出版《扬州大学报》20期,校领导接待日接待师生来访17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扬州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了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方式和途径。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邮件、信函、电报、传真申请或当面申请。收到申请后,学校根据不同情况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学校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信息介质及制作、检索、邮寄等费用。
学校公开信息及时主动,途径多、范围广、力度大,本学年度共收到2条要求学校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已进行了回复与处理。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依法治校、加强内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多样性,极大地便利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学校发展动态,展示了学校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广泛好评。
五、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依法接受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的经验做法
1.坚持信息公开时效性。落实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下联动、多部门协同,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进一步便利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学校发展动态。
2.坚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极大地便利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发布信息,丰富了各类信息公开与获取的渠道、方式等。学校坚持紧跟时代发展需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公开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与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学校信息公开的手段与方式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更高要求。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也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但是信息公开工作离师生员工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例如,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公开内容的质量与效果有待持续提高,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还不完全到位;面对校内外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个别部门及时主动的意识还不强、担当作为还不够等。
(三)改进措施
1.提升新媒体平台运行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各类新媒体平台长效管理运行,明确各类新媒体平台管理责任,强化内容审核与把关,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更认可的方式进行价值更高、更有水平的信息公开。发挥相关单位示范作用,强化新媒体平台运行技术与经验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学校新媒体平台整体运行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相关人员等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队伍媒介素养,提升工作队伍整体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与媒体平台运行管理能力。积极组织推动学校与兄弟高校、友好单位开展合作交流,进一步促进工作队伍解放思想、开拓视野、提升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已汇总2021—2022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扬州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链接(2021-2022学年度)(见附件)
扬州大学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