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成人高校招生模式,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9]5号)文件以及2019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扬州大学学校代码:076,所有专业均为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学制皆为2.5年)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科类名称 | 招生范围 | 办学地点 |
801 | 土木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2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3 | 水利水电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4 | 农业水利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5 | 环境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6 | 建筑学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7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函授 | 经管类 | 全省 | 校本部 |
808 | 园林 | 函授 | 农学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2 | 车辆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4 | 电子信息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6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函授 | 理工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7 | 工程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8 | 工商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全省 | 校本部 |
909 | 财务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全省 | 校本部 |
注: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
已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艰苦行业、校企合作的行业企业的一线在职员工。该员工须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其学历证书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
三、报名程序
1.报考生需填写《扬州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推荐表》(附件1,需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31日前交到本企业进行汇总,报考生对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无论申请接受与否,报考生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报考生所在行业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生条件组织生源,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扬州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推荐表》、《扬州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9月2日前报送至承办专业学院。
3.学院审核报学校通过后,行业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以及承办专业相关学院及时通知至报考生于2019年9月4-6日,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jseea.cn),按照改革项目招生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进行注册、填报志愿、网上审核及缴费。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报考生须带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5-7日到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审核及网上缴费。
四、考核办法
依据《江苏省2019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并结合专业要求和行业特色,采用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1.考核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考核地点: 另行通知。
2.考核费用:笔试、面试共计三门科目,每门24元(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共计72元/生。另报考生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前,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自行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成人高考报名费,报名费为20元/生。
3.考核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满分150分。
面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单列招生计划,按照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扬州大学、行业企业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成人高校录取期间由我校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收入学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违规处理
凡在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推荐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七、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1365
微信公众号:yzdxjxjy
附件1-扬州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推荐表.docx
附件2-扬州大学2019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