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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医院气动物流传输扩建项目澄清公告(2)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医院气动物流传输扩建项目澄清公告(2)

各投标供应商:

  1、招标公告中的最高限价66.0501万元,结合项目构成,如采购原装进口产品,此限价偏低,参考业内同类产品的价格,此限价倾向于国产品牌价格、请问招标人是否优先采购国产品牌?

  答:请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

  2、贵院一期系统为奥地利舒密品牌,招标文件要求与一期系统兼容,请问如采用别的品牌投标的话,是对一期系统进行替换还是改造?改造原有系统的话,医院能否协调取得原厂家的同意?以免存在侵权的纠纷。

气动物流产品招、投标的常规做法是,同一项目同一品牌只能有唯一的授权单位参加。如采用奥地利舒密品牌,投标人是否需要取得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保障?已获得授权的投标人是否具有优先资格(技术和商务加分)?如何确认非授权投标人的诚信经营和供货的合法来源?

  答:请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

  3、此扩建项目的限价,相比医院2005年一期产品中标单位出入较大;参照一期产品的成交单价和二期扩建的工程量,考虑到安装环境的复杂性等措施费,二期扩建项目的合理造价应孩在90余万左右;且十多年后今天的人工、运输等系统设备配套服务费用成倍增长。请问招标公告中的最高限价是否可以适当增加?或者由业主方自行进口设备,投标人负责安装和售后服务(服务价格可参照同期市场最低价)?

答:投标人报价不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4、招标文件要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请问是否要按货物和服务分别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货物)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技术服务)?

答: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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